外卖税率确定6% 餐饮业再获减税红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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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1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16]140号),第九条明确规定: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,按照“餐饮服务”缴纳增值税,即餐饮外卖统一按照6%增值税税率征收。这是近年来继减免征收餐饮行业价格调节基金、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后,餐饮行业减税清费方面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,是餐饮业发展软环境得以优化的又一重要里程碑。 自5月1日营改增在餐饮服务业全面实施以来,大大减轻了餐饮行业的税费负担,但是同时餐饮服务外卖食品适用税率究竟是6%、17%或其他一直困扰着广大餐饮企业。餐饮行业从业者对此问题高度重视,通过各种渠道形成调研报告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,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行业诉求,最终得以列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报国务院的问题清单,实现解决。 在2017新年即将来临之际,闻此喜讯,餐饮行业上下欢欣鼓舞,百胜、麦当劳、星巴克、德克士、真功夫、嘉和一品、东方饺子王、呷哺呷哺、西贝、新辣道、海底捞、爱玛客、和合谷、达美乐、永和大王、汉堡王、百度外卖、饿了么、美团等一同参与调研的餐饮企业“如释重负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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